为进一步推进检察队伍分类管理改革步伐,促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临泽县人民检察院工作需求,经请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4名、司法警察(男性)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临泽户籍具有高中或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于宪法,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原则上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毕业生优先;报考聘用制司法警察必须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退伍军人或具有汽车驾驶执照的毕业生优先;
6、有违纪违法记录、曾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2月18日至26日(共9天),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天报名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17:30。报名地点设在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检察院办公楼305室)。
2、报名所持证件: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和本人学籍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报考者还须携带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五、技能测试
书记员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和计算机文字处理操作,测试形式为笔试和听录音记录;司法警察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引体向上、俯卧撑三项。专业技能测试实行百分制,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实行百分制。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政审
政审体检人员依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名额择优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按该职位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依次递补。政审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和有无违纪违法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落实。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按该职位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面向社会公示七天,无异议者,经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制书记员和司法警察实行单独序列、合同管理,聘用期间的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党政机关聘用制工勤人员标准执行。
招考工作联系电话:县检察院政工科 0936--5520361
张永银 13993638102
胡 勇 13919738226
临泽县人民检察院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