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由各招生单位公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初试成绩说明
初试成绩包括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自命题科目成绩。全国统考科目为全国或全省统一阅卷,各科目成绩经过反复核查;自命题科目经学校反复核查,原则上不接收核分申请。如考生对本人成绩确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查成绩。
1.查询时间:2月19日下午15:30开始。由于查询人数较多,可能会出现网络堵塞,请选择不同时段查询。
2.查询方式:登录硕士考生查询系统,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
3.统考科目包括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其它科目为自命题科目。
二、申请复查成绩说明及程序
1.申请复核条件及规定
⑴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复查内容主要为答题得分漏记、错记、漏判等,考生不得查阅答卷。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范围。
⑵全国统考科目由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人复查,自命题科目由学校组织专人复查。
2.申请复查截止时间: 2月22日下午16:30。
3.复查程序
⑴考生下载成绩复查登记表(附件),按要求完整准确填写(必须考生本人确认签名并在指定区域粘贴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于2月22日16:30前传真至研招办传真机027-88386216。
考生亦可选择自行送交纸质申请材料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送交材料的接收时间段为2月20 -22日的上午9:00-11:00和下午2:30-4:30,地点为学校南湖校区研究生院楼101办公室。
请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成绩复查申请,逾期恕不受理。
⑵对申请合乎要求且理由充分的考生,学校汇总考生复核申请提交省教育考试院复核或组织专人复核。
⑶2月27日后查询到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三、其它事项
1.教育部预计于3月中下旬左右公布“2016年参加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国家复试分数线”,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具体情况,学校将于“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后确定学校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办法。复试通知将采取网络查询并下载的形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另行发放纸质复试通知。请各位考生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znufe.edu.cn)相关公告。学校复试工作将根据国家线公布时间进行安排,预计于4月上旬左右开展。
2.按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全国201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有专门的调剂服务系统和办法,请考生在相应日期(预计4月上旬)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yz.chsi.com.cn, 教育网址:yz.chsi.cn)查阅。
特此公告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