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编委同意,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名额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及名额
选调范围为全县各镇、园区及县直机关公务员,名额为7人。
(二)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选调公务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4、具有督查工作或文字工作岗位经验的,学历可放宽至大专以上,年龄可放宽至46周岁以下(1970年2月28日后出生);
5、身份为全县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6、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
7、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2、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29日-3月6日
上午 8:1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中心三楼321室,联系人:林厚泉,电话:0555—5313001);
3、报名材料:报名时需填写《和县政府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4、开考比例: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开考比例为1:2,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减少或取消选调指标。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须对本人提供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文字写作水平,考试内容为现场写一份800字左右文字材料,卷面总分100分,时间为60分钟;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时间为15分钟。面试人员按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1:2比例确定。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总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折算后合成。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分数高的优先。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并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
(五)确定拟选调人员
县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并提交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
(六)公示
经研究决定的拟选调对象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试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安排到县政府办公室试用3个月。
(八)调动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有关程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三、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四、本次选调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县人社局参与指导。
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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