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规划字(2015)第52号】,以及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西省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赣考院普(2016)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为确保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人才升学渠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文化考试”+“技能测试”的考核方式,选拔录取综合素质高,动手动脑能力强,专业潜质和创新能力突出的人才进入我校学习,营造职业技能教育的氛围,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单独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邱小林、李贤瑜
执行组长:姚电
副组长:陈志龙、丁锋
成员:胡晓锐、黄学光、姚卫国、范端阳、廖江红、周建平、李熙兰、谢浔、杨海东、艾必求、丁良喜
2、成立单独招生办公室
主 任:丁锋
成 员:范端阳、夏文丽、杨海东、杨婷婷
3、成立单独招生监督委员会
主 任:傅鹏鹏
副主任:叶新平
成 员:李熙兰、刘水生、张进
单独招生办公室负责单独招生期间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纪检监察组、新闻宣传组等六个工作小组。
(1)招生录取组(负责部门:招生办 负责人:范端阳
计划管理录取中心 负责人:杨海东)
主要职责:负责考生报考的组织工作;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工作计划的落实;负责录取规则及开展录取工作,负责录取备案和录取通知书寄发。
(2)命题考务组(负责部门:教务处 负责人:姚卫国)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考试和综合技能测试的命题、审核印制和保管;负责考务及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安排;负责文化考试和面试的安排;负责试卷阅卷、登分、成绩的复核;准考证制作发放。
(3)安全保卫组(负责部门:保卫处 负责人:廖江红)
主要职责:负责试题传递、保管的安全;负责报考、考(测)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生在学校期间的其他安全。
(4)后勤保障组(负责部门:总务处 负责人:周建平)
主要职责:负责考录期间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5)新闻宣传组(负责部门:宣传部 负责人:艾必求)
主要职责:负责单招考试的各项宣传、报道和新闻媒体接待工作。
(6)纪检监察组(负责部门:纪检监察室 负责人:李熙兰)
主要职责: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监督;负责接待考生来信来访;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
招生计划数为900名,报考专业28个,严格按江西省考试院要求和规定录取,坚持诚信、阳光、公平原则。单独招生专业计划表见附表。
四、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已参加江西省2016年普通高考(含“三校生”对口招生)报名并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
五、志愿填报及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29日—3月6日,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考生登录网址http://zsb.nut.edu.cn或百度搜索南昌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进入我校招生信息网,点击单独招生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
3、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3月6日前学校对报考本校考生进行资格审查,3月7-8日对初审通过的考生信息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合格考生查询:已报名考生于3月9日登陆南昌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单独招生报考资格是否通过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须按时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考试和综合技能测试。
4、现场确认
①凡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于3月10-11日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缴费和查看考场。
②考生现场确认时携带以下材料及费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考试费150元。
③现场确认地址:南昌理工学院理工大厦一楼(招生就业服务大厅)。
④乘车路线:在南昌火车站乘坐2路公交车至青山路口站转乘210路公交车到达学校;在南昌西站乘坐708路公交车至下罗站转乘210路公交车到达学校;在南昌洪城客运站乘坐211路公交车至上罗站转乘210路或517路公交车到达学校。
六、考试内容和安排
考核内容分文化水平考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
1、文化水平考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二科,每科分值150分;文化水平考试总分为300分。命题内容依据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150分钟。
2、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
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笔试)总分15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3、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 | 科目 | 备注 | |
3月12日 | 上午(9:00-11:30) | 文化水平考试(笔试) | |
下午(13:00-14:30) | 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笔试) |
七、命题、考试与评卷
1、命题:由学校聘请专家和经验丰富教师组成命题组,进行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考试: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3、评卷:由学校教务处组织教师根据《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集中统一阅卷。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分标准,确保考试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八、录取
1、录取原则
根据2016年单招计划按文化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总分划定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文化水平考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录取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录取结果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2、学校纪检部门直接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全过程,所有环节必须有纪检部门签字。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学校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督导组的督导和检查。
3、录取步骤
3月21日,我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3月21日至3月27日,在南昌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拟录名单,公示期7天。
拟录取考生须在3月26、27日持有效证件到我校理工大厦一楼(招生就业服务大厅)办理录取确认手续。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
3月28、29日,我校持考生成绩库、确认录取名单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领取高职单招录取通知书。
3月31日起,南昌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向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4、录取说明
(1)被录取的单招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的待遇。
(2)考生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资格。
九、违规处理
1、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主动接受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2、凡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认定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3、凡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规的招生、考试工作人员,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十、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2、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南昌理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十一、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开区英雄大道901号
邮政编码:330044
联系电话:0791—82069588 82050101 83890888
传 真:0791—82069288
学校网址:www.nut.edu.cn
邮 箱:nclgzsb@vip.qq.com
监督部门:南昌理工学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91—82137066 13517008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