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考生:
2015年度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已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如下:
资格名称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房地产估价师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 100分 | 60分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 |||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 |||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 |||
房地产经纪人 | 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 | 150分 | 90分 |
房地产经纪职业导论 | |||
房地产经纪业务操作 | |||
房地产经纪专业基础 |
如您已达到合格标准,请按照各考区报名点网站通知,提交报名资料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交报名资料时间和地点
1.网上报名时选择“云浮市报名点”的考生,请于2016年3月1日至3月3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到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道大降坪100号云浮市人事考试院提交资料,联系电话:0766-8818980。
二、提交材料清单
1.《2015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或《2014年度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报名承诺书一份(附件1)。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符合房地产估价师第六款报考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1-3项材料外,还须提交:
⑴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⑵单位开具的报考人员具有十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工作证明原件。
5.符合房地产经纪人报考条件,申请免考《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原《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的考生,除提供上述1-3项材料外,还须提交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三、注意事项
敬请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各市报名点公布的材料提交期限。对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申请;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云浮市人事考试院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