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共10人。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已退出现役的大学生士兵均可报考。考生报考时须持有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三、报考程序
考生须按照《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和《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应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
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项应选择为“大学生士兵计划“。
四、考试录取
1、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考试,或按规定参加推荐免试招生。
2、我校按教育部相关政策,确定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3、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4、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