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华亭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辅助司法警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司法事业,愿意从事辅助司法警察工作。
2.本人无违法犯罪前科和不良行为的记录,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及参与非法组织活动的记录。
3.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0周岁(1986年以后出生)以下。
6. 招聘男性4人,身高在1.75m以上。
7.近年来军队和武警退役军人及警察学校、体校毕业生以及法律专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3日—4日3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退役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2.报名地点:华亭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3.联系电话:0933--8559220。
(二)体能测试、体检
通过审查后按招聘等额组织体能测试、体检。
(三)考察
综合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向有关部门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情况。
三、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对招聘的辅助司法警察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聘用期满,根据个人意愿与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续聘合同期限为1年,待遇面议。
咨询电话:8229220
华亭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