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请一志愿报考我校并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将填写完整的“2016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加分申请表”(表格见附件)发送至412299520@qq.com,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至我办审核,审核后留存复印件1份。 截止日期:3月11日。
联系电话:0555-2311612 联系人:张老师
地址:佳山校区(本部)3#教学楼216室
研究生院
二0一六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