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两项政策,明确提出“全科覆盖”、“分类考察”、“不分文理”、“两次机会”、“严格公示”等措施。
众人相信,一系列的高考改革方案的提出,是一种看得见的制度进步与尊重教育规律的体现,亦是现阶段的“最大公约数”。
然而,质疑的声音也“很刺耳”。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教授认为,高考改革的重点不在于考试改革,而在于录取制度改革,录取制度不变,不管科目怎么变、分值怎么调整、考试次数是否增加,都无法改变基础教育的应试现实。他期望,以招考分离、落实高校自主招生为基本原则,有实质性突破,而不能还在目前的录取制度框架内做换汤不换药的折腾。
笔者以为,“3+3”模式,是这次改革方案的亮点之一,但这的确是学科的排列组合。高考改革不能停留于这种学科的“排列组合”。排列组合的中心问题是,研究给定要求的排列组合可能出现的情况总数。学科的“排列组合”,即便是最优,也只会达到考生考试成绩的“最优”,无法触及高考制度存在的深层次矛盾,也没有触动深水区的“暗礁”,只能算是“浅表改革”。
高考改革不应回避矛盾,尤其是主要矛盾。那么,现行高考制度改革的主要矛盾是什么?即一考定终身的僵化制度——以应试教育绑架人才的选拔与培养……
在高考的“尘埃”中,谁是PM10,谁是PM2.5,谁是形成高考制度“雾霾”的主因?一系列的问题都必须坦诚面对。只有继续抓住高考改革的主要矛盾,只有充分认识到高考改革方案的瑕疵与不足,才能及时弥补或者在今后的改革中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