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发放准考证地点公示,公示时间3天。对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被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睢宁县殡仪馆与其签定劳动合同,首期合同1年,每年一签,月收入不少于3000元,并交纳相关社会保险;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由本人负责解决。
2016年徐州市睢宁县殡仪馆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