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拟报考人员:
根据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现对报考丽江市公务员岗位的生源地或户籍作如下说明:
1、原丽江市户籍的报考人员,因升学后户籍发生迁移的,可报考岗位要求为丽江市生源地或户籍的岗位。
2、原非丽江市户籍的报考人员,在2016年3月9日注册前,即:2016年3月9日24:00时前落户丽江市的,可报考“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栏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岗位,此类人员要求在资格复审时户籍仍在丽江市。
3、原非丽江市户籍的报考人员,因就学户口转入丽江市相关学校集体户口的,不能报考生源地或户籍要求限制“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岗位。
中共丽江市委组织部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