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注册监理工程师:
2015年第13批初始注册证书、第12批延续注册贴条和2016年第1、5批变更、第1批初始和第1、2批延续证书及注册贴条已到,请相关单位经办人持受理单到贵阳市遵义路282号(原展览馆)贵州省公共服务中心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A2区贵州省住建厅窗口领取。
联系电话:0851--86987045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停止注册和印章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注〔2015〕11号)精神,自2015年11月1日起,我中心停止收取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注册费和印章费,同时也不再统一刻制和发放上述专业执业印章。相关人员注册成功后,请自行查询企业版注册系统导出印章数据或下载此通知人员名单到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厂自行刻制。我中心对2015年11月1日前已收取印章费的,完成印章刻制及发放工作。
名单详情请查看:http://www.gzjs.gov.cn/webSite/main/pageDetail.aspx?fid=f02f0370-9fda-4be5-98ad-9e2b6ca0ed2e&fcol=121001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