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基数
1.2013级、2014级、2015级在读且入学方式为统考或推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已取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研究生);
2.对于休学硕士研究生,其所有课程均跟随下一年级硕士研究生上课的,则计入下一年级级硕士研究生基数;其部分课程跟随下一年级硕士研究生上课的,仍计入本年级硕士研究生基数。
二、成绩计算范围
1.2013级、2014级全日制硕士生需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所有课内教学课程(体育课、文献综述报告、学术活动、实践、实验环节除外),其成绩按课内教学课程成绩计算;
2.2015级全日制硕士生需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秋季学期的所有课内教学课程(体育课、外语课除外),其成绩按课内教学课程成绩计算。
三、计算方式
1.成绩的分值取“加权平均成绩”,即“Σ(学分×成绩)/Σ学分”;
2.“优、良、中、及格”折合百分制对应分数分别为“95、85、75、65”。四、排名方式按各院系硕士研究生的录取学科(一级或二级)计算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