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需要及《黄石市市直机关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试行)》要求,现决定在全市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用人需求和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公开遴选正科职2名、副科职1名。
二、遴选范围
此次公开遴选面向我市市直单位、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三、遴选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正科职职位资格条件
中共党员,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一定的政策研究和文字综合能力;现任正科职(级)职务;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身心健康。
(二)副科职职位资格条件
中共党员,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三年以上党政综合部门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具有一定的政策研究和文字综合能力;现任副科职(级)职务或任科员职务3年及以上;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身心健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年限、基层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等均计算至公告之日。
四、遴选程序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7日至3月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需填写推荐报名表,同时附个人免冠1寸彩照三张(表格可在黄石党建网下载,网址:http//www.hszzb.gov.cn)
2、报名方式。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应当在征得工作单位同意的前提下,携带报名材料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科(市人大机关大楼815室,联系电话:6376675)报名。报名材料包括推荐报名表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报考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组织专人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并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选按不低于1:5的比例组织笔试。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4、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的,可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考察环节均按此原则确定)。
5、考察与体检。根据笔试和面试各占50%比例折算总分,总分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6、确认人选和公示。根据参加遴选考生的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7、审批和办理选调人事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结果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与拟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商调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黄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