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提高高中和职教中心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决定选聘部分高中和职教中心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严格标准,统一聘用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选聘高中教师14名,其中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1人,物理1人,化学1人,生物1人,政治1人,历史2人,地理2人,信息技术1人;选聘职教中心教师6名,其中建筑专业2人,电子电工专业2人,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1人,幼儿舞蹈专业1人。
三、选聘范围
高中教师的选聘范围为取得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师范类本科二批以上应届毕业生;职教中心教师的选聘范围原则上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专业性强的学科选聘条件可放宽到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被选聘以后一年内必须取得高中以上教师资格。
四、选聘资格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敬业奉献精神和改革创新能力。
2.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年龄28周岁以下(一九八八年一月一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研究生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可以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
5.档案齐全。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五、选聘实施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组织报名、筛选简历、初选、复试聘用及安置等步骤进行。
1.组织报名(3月15日——4月4日)
望都县人社局和教育局联合成立选聘工作小组,选聘工作小组与河北师范大学、唐山师范学院、廊坊师范学院、石家庄学院等省内高校的就业处取得联系,在其学校网站上发布选聘信息,有意向的应届毕业生将个人简历和报名表(报名表从邮箱wdgzjszp@126.com下载,邮箱密码:7721213)投递到选聘工作小组指定的邮箱(wdzpgzxz@126.com)进行报名。
2.筛选简历和资格初审(4月5日——4月8日)
选聘工作小组严格依据选聘标准对所投简历和报名表进行筛选和资格初审,将符合要求的应聘毕业生信息汇总整理,确定入围一轮初选人员名单。
3.初选(4月12日)
选聘工作小组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毕业生到指定地点参加初选,初选的形式为面试和试讲,由选定的评委组进行打分。面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题目为个人自我介绍,以此考察其仪态仪表和语言组织表达等能力;试讲内容由选聘工作小组选定,准备时间不超过2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综合面试和试讲总得分,由高到低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
4.复试确定入围人员名单(4月14日)
选聘工作小组精选授课内容(难度加大,要求务必显现其专业水平和课堂掌控能力),进行复试的应聘者进行第二次试讲,准备时间不超过3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由选定的评委组进行打分。根据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5.体检(4月15日)
复试入围人员体检在选聘领导小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6.公示(4月16日)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的复试成绩和体检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7.资格复审
被聘用人员于7月20日前将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本人档案一并交选聘工作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对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名单。
8.安置及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由教育局根据学校需求情况统筹考虑、统一安排工作。被聘用人员不按调令规定的时间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纳入正式编制,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由县财政统一发放和保障,试用期一年。
咨询电话:0312-7727567(人社局)
0312-7721213(教育局)
201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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