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工作发展需要,经平坝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聘用治安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方式
按照“一次报名,三次考试”的方式组织实施,即治安员招考按照本公告组织报名后,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面试、体能测试。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四)自愿从事治安员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五)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保守工作秘密;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并通过体检合格;
(七)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
(八)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至1993年9月1日出生,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
(九)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的记录,并能够按照时限要求通过县公安局政审合格。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此次共招聘100人(男性),全部为临聘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经考试确定聘用的与平坝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安排到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各派出所非执法岗位工作。
四、报名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1年9月25日至2011年9月26日。
(二)报名地点:平坝县公安局政工室、公安局一楼值班室(联系人:黄晋培,电话13688536603 ;王佳华,电话13595358440 )。
(三)报名方式
1、填写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需携带近期一寸免冠照3张、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以及其他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试方法和内容
(一)考试内容主要考生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资料分析能力、阅读能力、概括能力、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
(二)笔试时间:2011年9月28日;面试时间:2011年9月29日;体能测试时间:2011年9月30日。具体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
(四)笔试结束后,在报考岗位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入面试和体能测试。
六、招聘程序
(一)报考人员参加每项测试结束后,结果不再一一通知,如未接到通知参加下一环节测试的,即视为被淘汰。
(二)根据招聘人数,对通过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的报考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招聘人选,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即签订劳动合同。
七、待遇
1、治安员工资每月1200元(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
2、县公安局为每名治安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一份。
平坝县公安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