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区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集中面试工作已结束,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详见北京市丰台区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综合成绩)已全部确定。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由各招考单位组织考生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工作拟定于3月18日(周五)进行,3月25日前完成考察工作。具体体检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请进入体检和考察的考生近期内不要安排外出,保持通讯畅通。不能按时参加体检或考察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职位。
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黑色签字笔、体检费(约360元)。承诺在体检环节提交有关具备两年工作经历证明或其它证明的考生,请于体检当天将相关证明交招录单位,不能按时提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职位。
进入法院、检察院体检范围的考生,体检地点及时间由单位另行通知。
北京市丰台区人力社保局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