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酒泉市直单位公开选调人员(第二期)公告以及补充公告的相关要求,拟选调人员在正式办理转任调动手续前,需借调至报考部门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退回原工作单位。2015年酒泉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的11名工作人员(第二期)试用期已满。现将各职位人员试用期建考核结果予以公布。请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市卫生监督所拟选调人员刘兴明在试用期间放弃选调资格,根据公告有关规定,拟依次递补第3名李娜。一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2615419 /2617526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0日
附件:2015年酒泉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第二期)试用期考核结果公示
名单详情请查看:http://www.jqrs.gov.cn/Article/bj/201603/69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