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川人考函〔2016〕8号)安排,为做好我市2016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6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统一定于2016年6月18日、19日举行,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6月18日上午9:00-11:30 考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考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下午14:00-16:30 考测量数据处理及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考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6月19日上午9:00-12:00 考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时间安排及程序
(一)时间安排
全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6年3月18日至4月18日,资格审查时间定于3月18日至4月19日,缴费时间定于3月19日至4月20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5月10日至5月31日,准考证打印时间定于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报名程序
1.2016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报名应通过链接登录或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
(三)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我省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5号)执行。有关资格审查政策文件可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在政策法规栏目内查询。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相片上传成功后,再于上述规定时间内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地址:资阳市雁江区狮子路35号;电话:26755758;联系人:蒋老师)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人员应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报名结束后清点整理全部报考人员《报名表》留档备查。对所有新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部门还须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资格审核确认。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资格审核单位在工作中如有疑问可查询该操作说明,如仍不能解决问题,可联系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技术咨询,电话:028-86514038。
资格审查要落实责任制,做到谁审查、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职称工作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资格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要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经本地资格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全省报考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人员全部通过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一律不予退费。
2.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文件规定,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70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75元;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每人每科68元。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培训考试中心(地址:市政府2号楼0723房间,电话26110985)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三、考点设置及注意事项
全省考场统一设置在成都,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本人准考证,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发现有误应及时到市培训考试中心(地址:市政府2号楼0723房间,电话26110985)登记修改,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考试时,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含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严禁将电子记事本、手机等带入考场考座,违者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生在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填涂答题卡时必须使用2B铅笔。
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