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编委2011年下达的增人计划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就通海县防震减灾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工作人员1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宪法和法律,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热爱防震减灾事业;具有云南省户口,年龄在35岁以下(1976年9 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专业限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与土木工程、土木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建筑工程、建筑设计、结构工程及地球物理。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1年 10月12日至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通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通海县秀麓写字楼216室)
3、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就业毕业生持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在职人员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每人交面试费50元、近期免冠半寸彩照2张。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招聘办法
考生必须依次经过“面试、体检、考核、公示”阶段的考核,最终确定聘用人员。
1、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则不予聘用)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核人员。如体检及考核不合格,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公示:考核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当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本次招聘工作由通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海县防震减灾局组织实施,县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在招聘工作中,若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通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海县防震减灾局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