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全市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探索工会工作人员向职业化、社会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甘肃省实施〈工会法〉办法》、《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总工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工会组织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岗位
工会组织员是指由上级工会选聘并派驻市直基层工会联合会、乡镇(街道)工会、社区工会,专职从事工会工作的人员。
工会组织员实行县区总工会和派驻地(单位)工会双重领导,以县区总工会领导为主。
本次计划招聘工会组织员25名。其中市直基层工会联合会组织员7名,陇南九县区乡镇工会组织员各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陇南市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组织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待遇
1、工会组织员的工资。工会组织员工资以不低于省政府确定的当地最低工资150%的标准确定。由省、市两级工会按照各承担一半的原则分别承担。
2、工会组织员的社会保险。工会组织员一经聘用,市、县区总工会按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一定思想政策水平,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作风正派。
2、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
3、有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和社会活动、组织协调、文字表达能力。从事过企业管理、党务和工会工作者优先。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年龄一般不超过28岁。
工会组织员的选聘一般应在本县(区)区域内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中进行。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2日至3月18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报考市直基层工会联合会组织员岗位的到市总工会组宣部(原市委大院前楼三楼工会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939-8211977;报考各县区乡镇工会组织员的到各县区总工会办公室报名。
(二)所需材料
1.《陇南市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会组织员报名表》(交原件,空表见附件1);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党员身份证明资料(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或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费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5..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和面试时的资格复审。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报考人员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各县区每个岗位报考人数超过1:5的,县区总工会要对报考人员进行初选,初选工作由各县区总工会按照有关规定严密组织实施,初选考试时间由各县区自行确定,初选考试结束后按照不超过1:5的比例上报参加市上统一组织考试人员的相关资料。
5、通过初选考试的考生于考前在陇南市总工会组宣部领取准考证,参加市总组织的统一考试。
四、考试
(一)笔试
1. 笔试内容:侧重于测试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时事政治、省情市情和公文写作、文字材料分析等综合素质。笔试分主观题、客观题,满分为100分。
2.时间:2016年3月26日下午;
3.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按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由陇南市总工会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重点测试综合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能力,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结果公布
面试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陇南市总工会网站公布。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1.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3:1确定面试人选。
2.在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基础上,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方法计算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及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等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3.若2名以上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名次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报经市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五、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陇南市总工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确定拟聘人员,并在陇南市总工会网站(http://www.lnzgh.com/)上公示。
七、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工会组织员试用期一般为两个月。试用期结束后一个月内,县区总工会提出是否聘用的建议,并上报市总工会。经市总工会同意后,县区总工会与其签订劳动部门认可的聘用合同,并按照约定的岗位派驻。合同期限不少于1年,不超过3年。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
本公告由陇南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陇南市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会组织员咨询电话:0939-8211977。
武都区总工会咨询电话:0939-8236550
成县总工会咨询电话, 0939-3213210
文县总工会咨询电话:0939-5526652
宕昌县总工会咨询电话:0939-6121360
康县总工会咨询电话:0939-5121122
西和县总工会咨询电话:0939-6621827
礼县总工会咨询电话:0939-4421350
徽县总工会咨询电话:0939-7521525
两当县总工会咨询电话:0939-7121170
陇南市总工会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