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经贵州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同意,结合贵州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政府金融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省政府金融办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6名。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经济学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熟悉经济工作,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2009年10月前参加工作),具有良好沟通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见附件一)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10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和贵州省人事人才网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1.现场报名:
时间: 2011年10月8日至10日;
地点: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人事处(以下简称省政府办公厅人事处,贵阳市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1号楼6楼607室);
要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从贵州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和贵州人事人才网自行下载《贵州省人民政府金融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二),按表中要求填写盖章后连同有关材料送省政府办公厅人事处。
2.网上报名:
时间:2011年10月8日至10日;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从贵州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和贵州人事人才网自行下载《贵州省人民政府金融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二),按表中要求填写盖章后连同有关材料寄(送)省政府办公厅人事处(异地请用特快专递寄贵阳市中华北路24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人事处收,邮编550002,报名时间以邮戳为准)。
3.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网上报名寄复印件)。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3)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名要求:所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省人社厅同意后,对该岗位调整或取消。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若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贵州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和贵州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请考生密切关注贵州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和贵州人事人才网。
1.笔试。
笔试为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范围:经济学类综合知识。
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并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贵州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和贵州人事人才网上公示。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和贵州人事人才网上公布。面试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和综合分析能力、工作责任心和工作应变能力、团结协作精神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成绩在贵州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和贵州人事人才网上公示。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在贵州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和贵州人事人才网上公示。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体检。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的规定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社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程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截止2011年10月20日前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贵州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和贵州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由于聘用人员的原因导致不能被聘用的,依次进行递补工作。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省政府金融办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相关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二)联系电话:0851-6892660监督电话:6892964
6824065
六、未尽事宜,由省政府办公厅商省人社厅研究确定。
附件一 | |||
贵州省政府金融办2011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 |||
职位 | 招考人 数(名) | 报考专业及条件 | |
专业 | 其他条件 | ||
管理岗 | 6 | 经济学类(以贵州人事人才网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熟悉经济工作,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2009年10月前参加工作),具有良好沟通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
《贵州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1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来源于贵州人事人才网,最近更新:9月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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