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体校应教学训练之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市编办给我校下发的2011年新增进人计划,特制定遵义体校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核(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岗位及名额
音乐教师一名、钢琴教师一名、乒乓球教练一名、场馆工一名。
三、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遵义市户口或本市生源;
2、音乐教师、钢琴教师、乒乓球教练招考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应、往届毕业生,音乐教师、钢琴教师要求音乐学或音乐表演专业;乒乓球教练要求体育教育或运动训练专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称号或参加省级以上乒乓球比赛取得前三名的,可放宽到中专学历;场馆工要求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及以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09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不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地点:遵义市南京路汇川体育中心体校政工科,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2日—10月14日上午9:00—下午4:00,联系电话:8680794联系人:尹老师
报考人须持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在职人员报考还需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遵义体校2011年公开考试招聘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如出现某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或比例予以调整或取消。招聘职位及比例调整或取消的情况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原报考的职位被取消后,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市有关部门研究同意后,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招聘职位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考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参照公务员招考收费标准,按每人100元缴纳报名考务费。
五、笔试
笔试在主管局领导下由市体校统一组织,纪检监察、人社部门负责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市体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进行封闭式命题、制卷、阅卷等考务工作,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时间2011年10月22日上午9:00—11:30在遵义体校内,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科目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政治理论与政策、事业单位与职业道德、行政管理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科技人文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及我国基本国情等。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六、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在主管局领导下由市体校统一组织,纪检监察、人社部门负责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面试由市体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进行封闭式命题,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的,计入开考比例,其各项成绩均按“0”分计算。达到开考比例,但实际参考人数不足3:1的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环节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招考所有参考人员笔试平均成绩以上。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2011年10月30日上午9:00在遵义体校内,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范围主要包括:教学训练计划、过程、方法、特色、基本功及本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专业岗位工作需要确定的本岗位人员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场馆工需作场馆管理工作相关技能测试。
面试考官由市体校(不超过30%)及其他相关专家共7人组成,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其他五个分数平均,即为该考生面试成绩。
(二)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
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数的,从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
检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人员本人当场签字确认;对身高、视力、体重、血压四个项目的检查结果体检人员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对体检结束事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报考人员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人员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报考人员认可检查和复查结果。对其它项目的检查结果体检人员要求复查的,只能复查一次,并必须由本人提出复查申请,由市体校报上级有关部门研究同意后,按要求进行复查,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报考人员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人员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报考人员认可检查和复查结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由市体校在总成绩公示的10天内负责组织,并于体检(含复检)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体检结果通知考生并作好相关记录。对复检后结论仍为“不合格”的,将体检结果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上报市有关部门。
八、考核(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考核(政审)工作由市体校统一负责实施。考核(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组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政审)报告。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政审)不合格,由体校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2009年以来招考的公务员(含选调生);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1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8、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报名及考试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再组织考核(政审)。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yrs.gov.cn)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取消聘用资格的,从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中依次按规定等额递补进行体检、考核(政审)并公示。
十、聘用审批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体校报主管部门和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从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中依次按规定等额递补进行体检、考核(政审)、公示并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8680794(市体校)
监督电话:866265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119613(市文体局)
遵义市体育运动学校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