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会考办〔2016〕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形式
2016年于9月10—12日举行中高级考试。1、中级资格:实行无纸化考试。2、高级资格:仍采用纸笔考试。
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等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第一阶段为2016年3月15日00:00至3月24日23:59;第二阶段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26日00:00至3月27日23:59。
2、现场审核。2016年3月23日至3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其中,26日和27日双休日不审核),审核地点:安阳高级技工学校院内(文明大道中段眼科医院对面)。报名注册成功后,报考人员本人持单位盖章的报名信息表,并携带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指纹采集。
3、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3月23日11:00至3月29日23:59;高级现场缴费时间2016年3月23日9:00至3月28日17:00止(26、27日双休日除外)。
4、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在报名时间段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会计行业管理网(http://www.acc.gov.cn)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打印报名表格,报名表需单位盖章。报名注册成功后,报考人员本人持单位盖章的报名信息表,并携带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报考高级资格的还需携带中级职称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及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到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5、中级资格考生现场审核通过后再进入原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并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高级资格考生审核通过后现场缴费并领取报名回执表。
三、报名条件
1.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考人员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
2.高级资格
依据《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已取得会计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包括财政税收专业经济师、审计师),符合《河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豫人社职称〔2011〕15号)有关规定,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的在职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试科目
1、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2、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五、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六、准考证领取办法
中、高级资格考生于8月24日—9月5日持报名回执表或身份证到安阳市市民之家二楼东厅财政局窗口领取准考证(文峰大道东段,市人大、政协对面)。
七、考务费标准
根据豫发改收费[2013]326号文件规定,初、中级考试考务费每科为40元(不含教材),高级会计师考试考务费为100元(不含教材)。
温馨提示:
1、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按会计从业资格证属地管理原则。
2、根据国家、省会计考办安排,本次报名结束后,将不再开展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报名工作。
3、中级实行无纸化考试(分批次考试,根据报名人数系统自动分配每个考生的考试批次),现场进行指纹采集。
4、高级实行现场审核、指纹采集和现场拍照。
望广大考生相互转告,切勿耽搁。咨询电话:0372—5109069。
安阳市会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