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2014年8月份,多个省市区近日陆续发布普通高校学费上调信息,部分省区平均涨幅高达50%。业内人士指出,一些高校近年来投资增长过快,导致债务负担加重,一边“乱花钱”一边“喊缺钱”的现象值得警惕。此事引起热议。
[权威论述]
教育是民生之基,更是强国之本。
——李克强
【标准表述】
[原因探析]
第一,学费上涨有其必然的原因。作为社会组成的一个部门,高校并不是真正的象牙之塔,与教学科研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所有配置,也都需要财力支持。在物价普遍上涨的社会大环境中,期望高校一家的费用不变甚至下降,是不现实的。
第二,与目前的教育体系和对高校投入的方式有很大关系。长期以来,高校办学机制是一元化的,绝大多数的高等学校资金来源单一,都是行政拨款,加上政府对高校的投入又相对有限,于是高校的选择也就不可能多样性。
第三,高校大扩招、大建设必然导致的后果。搞大扩建和新校区建设的高等学校,大多都背上了巨额的债务,而且随着年限的拖延,贷款的利息如雪球一样,无疑会越滚越大。而行政拨款,都是一定的和有限的,债务最终还得学校慢慢消化。所以,高校扩建的羊毛必然会有一部分出在了后来入学的学生身上。
第四,与高校的管理机制有关。目前,中国的高校运行成本比较高的原因,还有一个是高校管理的机制问题。高校的非教学科研部门太多,管理人员太多。高校的管理机制,其实是整个社会管理体制的延伸,在整个社会行政机构相对臃肿的今天,期望高校管理机构瘦身,难度很大。
[注意问题]
其一,教育成本不能是一笔糊涂账,高校铺张浪费不该由学生埋单。高校的乱花钱现象,从新闻报道中可以找到很多例证:举办校庆晚会,不惜花几百万元请明星助阵;修建一个“高大上”校门,一下子花掉几百万元……这些发生在大学校园里的铺张浪费和腐败丑闻,不断刺激着公众神经。如果把这些“腐败成本”摊进教育成本,让学生为腐败埋单,是极不公平的。上调大学学费,须以高校厉行节约为前提,决不能允许高校一边乱花钱一边向学生多收钱。
其二,大学学费标准不能突破政策“红线”。我国高等教育实行成本分担机制,根据1996年原国家教委出台的《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高等学校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5%。”反观一些上调后的大学学费,明显突破了这条政策“红线”。比如广西高校的生均教育成本为14667元,按照25%计算学费平均标准应不超过3667元,但是广西高校学费上调后,平均学费标准达到了5077元,相当于生均教育成本的近35%,明显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
其三,热门专业高收费不合理,并且加剧了教育不公。此番各地上调大学学费,一个突出特点是热门专业学费上涨幅度较大。鉴于各个专业的教育成本不同,学费当然可以有所差别,但是只要热门专业就高收费,显然没有道理,因为某个专业是否热门,与该专业的教育成本并无必然关系。实际上,热门专业高收费是造成教育不公的一个重要因素:一些家庭贫困的学生即使考了高分也不敢报考热门专业,而只能选择收费较低的冷门专业。同样考了高分,富人家的孩子可以读热门专业,穷人家的孩子只能读冷门专业,这种不公平所引发的“后遗症”,就是他们大学毕业之后在人才市场上将会遭到不同的境遇。
[影响]
对不少贫困家庭来说,供一个大学生也许能改变这个家庭的命运,但是学费上涨可能会对此带来影响。高校学费调整不能完全按市场规律走,即便涨价,也要充分考虑到教育公平的问题,不能因为涨学费而把贫困学子挡在高等教育的大门外。目前,有很多学生在毕业时拿不到自己的毕业证,究其原因就是还不完上学时欠下的债。
[措施]
在大学学费大幅上涨,大学生就业难的现实面前,反思穷人教育学,理清大学培养成本,补齐教育投入欠账,下调学费标准让利于民;提高大学生培养质量,拓宽大学生就业渠道,疏通平民子弟上升通道施惠于民,值得考虑。对此,中公教育专家建议:
第一,完善高校的财务管理制度。财政部门应负起责来,没有做到公开义务的院校不予拨款。公办高校的学费,政府应该严格控制,进一步要求高校要公开财务信息,晒出学校的所有财务账单,具体到细目的开支,以此核算出生均成本,作为确定学费标准的基础。高校上涨学费也须有全国人大或省级人大的论证、公开和民主听证,而不能由地方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简单做决定。美国早在1965年出台的《高等教育法》中就对高校贷款的条件、年限、利率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高校要通过中介机构评估、举债,也必须主动公开财务报表,这些举措都值得借鉴。
第二,纠正办学理念。教育本应以学生为本,但近年来公办高校却有企业化倾向,干的是企业该干的事——圈地、建酒店、搞地产;算的是企业该算的账——成本产出不是看培养了多少学生,而是看财务上盈利多少。“教授治校”理想尚未照进现实,“老板治校”俨然有模有样。接受财政拨款的公办高校也打起自己的小算盘,这无疑是大学精神的堕落。纳税人不需要一所盈利能力很强的大学,需要的是一所能培养人才的大学。涨学费可以,但须提供更好的教育质量,相应提高奖学金、助学金数额。涨价前,必须严格落实教育经费收支两条线,断了个别人创收的机制便利,此外校长选聘、考评还是应以学术为导向,减少行政干扰、财务指标方面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