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海南大学现面向境内外公开招聘辅导员15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的原则。
3.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信息表
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学位要求 | 年龄要求 | 其他要求 |
辅导员岗位1 | 5 | 不限 | 研究生学历并硕士学位 | ≤30周岁 | 详见“岗位条件”。 |
辅导员岗位2 | 10 | 不限 | 本科学历并学士学位 | ≤30周岁 | 仅限本科学历报考,详见“岗位条件”。 |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积极乐观,善于沟通;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须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8)委培、定向及在职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岗位条件
1.辅导员岗位1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且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本科并获得学士学位(不含专升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学历、学位证书(含境外学历的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
(2)本科期间须曾担任以下学生干部职务之一:校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的副部长及以上职务,院(系)团委副书记(学生)、学生会主席、副主席职务;或研究生期间曾担任校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职务,院(系)研究生会主席职务。
注:院(系)指高等院校中的二级学院(系),下同。
(3)年龄≤30岁(即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2.辅导员岗位2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普通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不含专升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学历、学位证书(含境外学历的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
(2)本科期间须曾担任以下学生干部职务之一:校团委副书记(学生)职务,校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职务,院(系)团委副书记(学生)、学生会主席职务。
(3)年龄≤30岁(即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4)本岗位仅限最高学历为本科的应聘者报考,在读研究生不得报考。
四、岗位待遇
1.本次招聘的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
2.享受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3.辅导员具体岗位及工作地点,聘用后由学校统一调配。
五、招聘的具体程序和时间
(一)报名
应聘人员须分别在以下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要求先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再进行现场报名。(可委托他人现场报名并提交材料)
1.电子邮件报名及要求
(1)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3月25日18:00止(以报名邮箱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为准)。
(2)报名邮箱:hdgkzp@163.com
(3)电子邮件报名需提交电子材料清单:
①《海南大学2016年辅导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②《海南大学2016年辅导员公开招聘报名信息一览表》
(4)报名要求:
①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学校可取消同时报考两个岗位的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
②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海南大学2016年辅导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和《海南大学2016年辅导员公开招聘报名信息一览表》;
③报名邮件主题和附件的文件名均须按“应聘岗位+姓名+最高学历+毕业院校”的格式书写,格式不规范的邮件可视为无效邮件;邮件发送成功后会有报名邮箱的自动回复。
2.现场报名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8日-4月1日15︰00-17︰30
(2)报名地点: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人事处人才引进办公室(行政办公楼213)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271136
(3)现场报名需提交纸质材料清单及其要求:
①《海南大学辅导员公开招聘报名表》(本人签名,复印件即可);
②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
③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预备党员证明复印件(须按附件模板格式开具证明);
④岗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只需提供由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出具的学籍信息证明复印件(须按附件模板格式开具证明),境外学历需附上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⑤岗位条件中要求的学生干部身份证明复印件,原则上要求提供聘书复印件,确无聘书的可由学校团委或研究生工作部出具证明(须按附件模板格式开具证明);
⑥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复印件(须按附件模板格式开具证明)。
3.其他注意事项
(1)所有证书、证明材料只须提交复印件,考后均不退还;
(2)报名材料须按以上材料清单顺序编上页码装订成册;
(3)未按报名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齐全或不合格者,学校可取消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材料弄虚作假者,除取消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外,将通报应聘人员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报送有关部门处理。
(4)考试各环节均凭身份证进场。
(二)资格审查
由资格审查小组在纪检部门监督下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笔试人员名单,并于2016年4月19日前在海南大学的人才招聘网站(zhaopin.hainu.edu.cn)上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
每个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应聘人数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3∶1则相应递减招聘人数。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4月23日上午9︰00-11︰30。
笔试内容:招聘岗位工作相关的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测试
(含申论)
笔试方式:闭卷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5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各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参考合格人数确定。笔试结果于2016年4月25日18︰00之前在学校的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同时由人事处电话通知每位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
(四)资格审查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纸质报名材料的相应原件进行审查。参加面试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供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复审;未能提供原件、原件与报名材料复印件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学校可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
审查时间:2016年4月26日15︰00-18︰00。
审查地点:海南大学海甸校区行政办公楼213办公室
(五)面试
面试时间:2016年4月27日全天(上午8︰00开始)。
面试内容:主要考核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5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于2016年4月29日前在学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六)考核、体检
在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多人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以面试成绩作为第二排名依据。由学校组织对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
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出来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七)公示、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及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海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zhaopin.hain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学校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通知办理报到相关手续,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八)拟聘人员中若出现因特殊原因未能报到的情况,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规定程序进行考核、体检、公示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
海南大学人事处
2016年3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