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灵台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人才15名(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三本、专升本和三校生)。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19日至1998年3月19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3月19日以后出生)。
(三)应聘人员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条件。如果招聘专业为本科生专业,与之相关的研究生专业均可报名。
(四)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五)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在校期间有不良记录者,所签就业协议无效,不予聘用。
二、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3月19日9时至18时,在兰州大学举办的招聘会组织现场报名。3月20日9时至18时,在甘肃中医药大学举办的招聘会组织现场报名。报名时,应聘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证明(在校期间有无不良记录)、就业协议、学习成绩单、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寸照片一张。
(二)资格审查。招聘小组对应聘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填写《平凉市2016年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并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测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技术人员组成面试测评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社部门进行监督。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时,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工作技能和思维反应、口头表达、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计分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当参加面试人数和招聘人数比例等于1:1时,由面试测评组对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进行测评打分,测评成绩在80分以上的,可确定为拟招聘人选;当参加面试人数和招聘人数比例大于1:1时,根据各招聘岗位面试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招聘人选。当招聘岗位名额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拟招聘人员。
(四)签订就业协议。拟招聘人员确定后,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拟聘人员办理就业协议签订手续。
(五)资格复审和公示。签约人员毕业后,必须于2016年7月底前,持就业协议、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等到市、县人社局报到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审批,审批后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落实相关待遇。
三、监督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平凉市人社局:0933-8238208
灵台县监察局:0933-3621311
咨询电话:
灵台县人社局0933-3625589
灵台县卫生局0933-3621812
灵台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