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胶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山东银监分局批准,由山东龙口农商银行作为主发起人(龙口农商银行是全省首批农村商业银行)的地方股份制银行,是一级法人机构,于2014年3月28日开业。
开业以来,齐河胶东村镇银行按照“小银行、大战略”的指导思想,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经营业绩不断攀升,风险管控水平持续提升。现因设立支行,面向社会招聘客户经理、综合柜员。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热爱金融工作,可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业务创新意识。
(三)1、客户经理岗位条件为2016年应届毕业生,专业要求财会、金融、法律等,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2、综合柜员岗位要求专科以上学历。
(四)齐河县本地户籍。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岗位 | 人数 | 招聘具体条件 |
客户经理 | 4—6 | 具有较强的营销拓展能力和风险意识,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的经济政策,能够吃苦耐劳,综合业务能力、执行力、沟通能力较强。(只限男性,无固定存款计划) |
综合柜员 | 6 | 财务、会计、金融专业,掌握一定的服务礼仪知识,有较强的亲和力,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力;取得银行从业资格证、有从业经验经验者、男士优先。 |
三、薪酬及待遇
1、试用期3个月;
2、正式录用后工资按各岗位标准执行,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6年3月16日起;
(二)客户经理应聘者需下载我行《齐河胶东村镇银行招聘报名表》,报名表上须上传近照免冠照片,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qhjdczyhrszh@163.com邮箱(邮件名称格式为“应聘+应聘岗位+姓名”,请勿使用超大附件邮件,请勿重复发送)。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请详细填写《齐河胶东村镇银行招聘报名表》,并对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我行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核通过者,我行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请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培训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
(三)本次招聘笔试统一试卷,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如未收到相应通知者,即为未入围,不另行通知。应聘资料及信息,我行将严格保密,恕不退还。
(五)招聘过程中,我行不会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齐河胶东村镇银行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0534—5660575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