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和义乌市人事(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1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考试定于5月21日至22日举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
5月21日上午9:00—12:00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2:00—5:0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22日上午9:00—12:0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2:00—5:00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二、报考事项。新老考生于3月21日至30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经专用工具处理后的电子照片(新老考生区分以报名表上的标注为准,照片处理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老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时间截至4月11日止(打印的“报名表”供考生留存备查)。
新考生(含异地转入我省的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同时还需另行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网上交费通知单”,再于3月29日至31日携带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盖章的“报名表”和“工作年限证明”,以及相应证件和复印件等到浙江省环境保护厅评估中心(杭州市文一路306号408室,联系电话0571-28869074)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4月7日至1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交费。
报名交费成功的新老考生可于5月16日至20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要确认无误后再下载打印“报名表”,如发现填报信息有误,新考生可再次登陆修改,但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并以最后一次打印为准;老考生必须在点击“确认”前修改。新考生在递交审查资料后、老考生在点击“确认”后,报考信息不得再作更改。
上述有关报考条件、获得证书条件、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收费标准、报名程序及流程图、工作年限证明、交费通知单、报考条件审查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具体报考事项见浙江人事考试网“考试文件”或“办事指南”栏目相关公示。
三、报考资格审查。报考资格审查人员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务聘任证书及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相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请环保厅人教处将审查通过的上述报考人员资料于4月1日前送至省人事考试办。
四、考试用书。教材征订的具体事宜请登录国家环境影响评价网站(www.china-eia.com)查询。
五、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国家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六、有关要求。报考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交费和报考资格审查时,务必认真核对报名和交费信息,提供真实齐全的审查材料。如属报考人员填错个人信息、传错照片、选错级别、报错报名点、未交费、材料虚假或不全等原因,造成资格审查、参加考试、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需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
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要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对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将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和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