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自治区《关于下达2016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计划的通知》(新教发【2016】13号),本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行政牵头、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第二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招生总计划730人,面向全疆招生。
2016年单独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三章 报考条件
1、取得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2、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要求:
钻井技术、煤化工技术、石油化工技术、工业分析技术、会计5个专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均满足C级(含C级)以上;
化工装备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供用电技术、软件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酒店管理7个专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最多只能有一个D,其他各科成绩均需满足C级(含C级)以上。
3、钻井技术专业为野外艰苦作业,女生不适宜报考。
第四章 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3月7日-- 3月25日。
2、报名方式:所有考生均在网上报名,报名网址:
http://www.kzjsxy.net(点击进入“单独招生”进入报名专用网站)或http://www.kzjsxy.net/Category_823/Index.aspx直接报名均可。
3、志愿填报: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填报专业志愿,否则报名无效。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含订单专业)。
按自治区学籍管理规定,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入校后不能申请调整专业,请考生慎重填报专业志愿。
订单学生毕业后需到订单企业就业,请考生慎重选择。若一旦出现订单企业因经营问题,取消订单的情况,则订单学生随本专业非订单学生一起参与来校企业招聘或学院毕业生双选会双选就业。
第五章 考试办法及安排
一、资格初审
学院根据网上报名信息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后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信息上报自治区招生办核对,经过核对后的考生名单,按照考生志愿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排序确定出面试名单(位居各专业计划数3倍以内的考生可以参加面试)。
4月2日在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网站上公布符合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不单独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通知),名单上公布的考生可以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
二、面试安排
1、面试需准备资料:
面试领取准考证须携带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
(2)中学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证明申请人具有特殊才能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二寸);
2、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4月9-10日;
面试地点:学院设有两个面试地点,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分别在独山子校区和克拉玛依校区参加面试。(详情请关注网上通知,请考生按网站上通知的地点按时参加面试)。
报考专业 | 面试地点 | 详细地址 |
石油化工技术、工业分析技术、煤化工技术 | 独山子校区 | 独山子北京路10号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
化工装备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供用电技术、钻井技术、软件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酒店管理、会计 | 克拉玛依校区 | 克拉玛依市安定路355号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
3、领取准考证:
请考生根据自己的报考专业,按照面试地点,携带有关资料于4月8日到相应的校区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详细情况请查阅单招报名网站的通知)
三、考生面试及总成绩
1、按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进行排序,位居各专业计划数3倍以内的考生可以参加面试。
学院聘请专家(包括订单企业人力资源部人员)成立面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面试。
2、体育、文艺特长生还需参加相应的测试,成绩合格者加附加分5-10分。
3、考生总成绩=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之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按A级10分、B级8分、C级6分、D级4分转换为参考分数)÷1.2×60%+面试成绩×40%+附加分。
第六章 录 取
在自治区招办领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按志愿、类别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和要求
1、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按成绩总分划定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尊重考生志愿,按志愿、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招生录取中不降低录取标准,未完成的单独招生计划转入秋季普通高考招生录取时执行。
2、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相同志愿总分相同的情况下,面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3、外语语种要求:英语,石油工程类部分专业为俄语。
4、钻井技术专业为野外艰苦作业,女生不适宜报考;其它专业男女不限。
5、科类要求:酒店管理专业和会计专业,文科考生及理科考生均可报考;其他专业只能理科考生报考。
6、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
7、学院招生就业处根据考生总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8、4月21日前,学院招生就业处将学院审核后的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经审核、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结果公布在学院招生信息网。
9、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16年普通高职(专科)独招生计划的通知》单独招生文件精神,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需要再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考。
第七章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将于秋季同高考录取的考生同一时间报到入校。请考生按照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入学指南的相关要求入学报到。
2、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考生符合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高中毕业证书,由学院审验。
3、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规定学院将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4、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工作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八章 组织工作
1、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并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2、单独招生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办双重监督。
第九章 联系方式
地址:克拉玛依市安定路355号
邮编:834000
网址:http://www.kzjsxy.net
电子信箱:kzjsxyzjb@sohu.com
招生咨询电话:0990-6609801、6234377
传真:0990-6609801
纪检监察联系方式:0990-6620723
第十章 相关事宜
本方案由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