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职业技术学院是伊犁州唯一一所普通高职院校,为伊犁州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伊犁州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1〕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6年首次单独招生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依法、公平、公正、公开以及自我约束和社会监督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方式,强化综合素质测试,选拔素质高、动手能力强,具有专业潜能的人才入校学习,提高生源质量,坚持就业导向,突出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我院高职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学院成立了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考务组和相应的工作小组。
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在自治区招生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成立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的“伊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凡属单独招生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三、单独招生
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所录取的考生为国家计划内招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重复被录取。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1〕6号)文件精神,我院于2016年开展单独招生工作,今年面向全疆开展单独招生工作。
四、报名对象
取得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学生均可报考。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考生可直接到我院招生办现场报名。
(2)邮寄资料报名:
1、登陆我院网站(http://www.ylzyjsxy.com),填报单独招生报名表及单独招生考试考生承诺书,填报之后邮寄至我院招生办;考生填报时应注意:要如实、清晰、完整的填写报名表中的各项内容,个人信息应与本人的高考报名信息保持一致,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报名序号、学业水平考试学籍号和联系电话,缺一不可。
2、考生及家长签订《2016年伊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考生承诺书》;
3、个人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后本人签名)
以上报名方式,考生选择一种即可,无需重复报名。考生报名填报信息应与本人的高考报名信息一致。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3月7日起至3月25日止。
(三)公布面试资格考生名单时间:2016年4月3日至4月5日。
考生需采用特快专递方式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材料寄达我院招生办。
(四)准考证发放。
1、考生凭身份证在报名考点领取准考证,并上交体检表,同时填写考生本人签订的《2016年伊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生保证书》(主要内容:参加我院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考生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后,自愿放弃其他院校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考试及录取);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2、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6年4月6日至4月8日
六、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2016年我院单独招生计划为100人,招生计划和专业如下表。
2016年单独招生计划表
七、志愿填报
考生在报名时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文科考生不能填报理科专业。按自治区学籍管理规定,单独招生学生进校后不能调整专业,请考生慎重填报专业志愿。
八、考试方式和时间
(一)考试方式
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招生考试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二)面试(考试)时间:
1.面试地点及时间:
(1)南疆地区考点
喀什水利水电学校
面试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4月9日。
联系人: 苏巴提 联系电话:13899714151
(2)伊宁市考点
伊犁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
面试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4月9日。
联系人:邹惟航 联系电话:15109997118
2.面试方法:考生根据所报专业参加面试。面试由各专业系考评组,按照面试实施方案进行测试。
九、命题、组卷、面试及评分
1、命题、组卷、考试及评分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的规定,由我院组织实施。
2、学院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面试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十、录取
在自治区招办领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志愿优先、遵从分数”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和要求
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考生志愿及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公布时间:2016年4月21日;
3.考试总成绩=基础成绩+面试成绩+照顾加分;
4.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条件下面试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5.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6.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7.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要求。考生须到本人所在县(市)、区招生部门指定的专门负责高考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政审、体检表》复印件(加盖考生中学公章)的考生,可不再体检;
8.依据录取原则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审核通过后在自治区招生网和我院单独招生网首页公布;
9.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10.录取通知书发放:根据自治区招生办的审批结果,于5月10日前发放。
(三)照顾加分政策
根据教育部及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有关高考加分政策执行。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新生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对于逾期未到学院报到注册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伊犁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十二、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安排
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日程安排表,所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十三、奖助措施
学院具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并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1.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高校国家助学金: 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
4.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一等5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四等1000元/年;
5.学院奖学金:一等1000元/年、二等800元/年、三等500元/年。
十四、毕业证
1.学生毕业时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伊犁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大专毕业证书。
2.优秀毕业生经推荐可参加直升本考试,符合条件的可升入本科院校学习,成绩合格者获取本科院校相关学士学位及本科毕业证书。
十五、监督举报
如发现任何违规行为,请联系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 13519989789 纪检监察室:0999-8055099;
举报信箱: ylzyjsxyjj02@163.com
十六、考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伊犁职业技术学院考点:新疆伊宁市胜利街179号;
联系人:邹惟航 联系手机:15109997118
联系电话:0999-8056441、0999-8055366、0999-8055925(传真);
喀什地区考点:喀什水利水电学校
联系人:苏巴提 联系手机:13899714151
十七、相关事宜
本实施方案由伊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伊犁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