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公告》要求,4月20日前,所有拟录取考生须完成调档、政审、签订定向协议和委培合同等手续。办理要求如下:
一、调档
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档案须于4月20日前转至学校(档案邮寄到录取学院),应届生可于毕业后转档案,档案未转入我校者不能享受我校助学金和奖学金;单考生、委培生、在职少骨生等定向生无须转档。
二、政审
请考生按照录取学院要求4月20日前将政审表交至录取学院。请通过EMS邮寄给录取学院。
三、拟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
国防生、应届毕业入伍的考生、部分想先工作的考生,须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请于4月20日前与研招办签订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和合同书(正反打印),合同书一式两份,考生和我校各执一份。
四、定向(委培)生(不含MBA、MPA考生、少骨生)
凡是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档案不转入我校且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的单考生、委托培养等考生(不含MBA、MPA考生、少骨生),须在4月20日前签订定向(委培)合同书(正反打印)。合同书一式三份(我校、考生本人和所在单位各执一份),先由所在单位签字盖章、本人签字后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本校教职工请直接到校人事处签订培养协议。
五、少骨定向生
1. 少骨计划生须在4月20日前签署定向协议书(协议书非在职考生一式四份,在职考生一式五份,正反打印),考生本人先填好签字(单位盖章后)交我校研招办签字盖章,考生送至生源所在地的省市教育厅签字盖章,最后交研招办两份协议。
2.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达到录取院校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录取要求的考生,可免除一年基础强化培训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对于我校录取的少骨计划考生中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分数线且复试后总成绩不低于相同专业录取的普通生总成绩最低分的,可由考生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批并报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免除基础强化培训环节,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3. 少骨生入学第一年享受我校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已享受地方医保的少骨生入学时须向学院如实反映,不参与我校大学生医保。
4. 非在职少骨生入学时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在职少骨生档案不转入我校。 须参加西南大学基础培训的非在职少骨生,培训期间的档案和组织关系可转入西南大学。
5. 少骨生入学时户口不转入我校。
六、其他说明
1.户口迁移:非定向研究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自愿迁入),户口迁入地址: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或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485号。MBA、MPA、委培生、少骨生不转户口,擅自迁转者学校不予接收。
2.组织关系转接:中共党员请到所在单位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介绍信抬头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党委组织部”。委培生不转组织关系,如需要可转临时组织关系。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可由单位党组织密封后加盖公章,由新生本人报到时交所在学院党组织。共青团员请凭团员证在入学时到校团委办理手续。
以上合同书、协议书和申请书均可在我校研招网“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填好后正反打印,手写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