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1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16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置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测量数据处理及计量专业实务(客观题)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置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
凡符合《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40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的“报考条件”栏目)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www.hljrsks.org.cn(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考生须在文件规定时间内(详见附件)完成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等全部报名流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考生操作流程请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的“考试安排”栏目查询。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9号)和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5〕28号)规定,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报名费15元,报《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和《测量数据处理及计量专业实务》(一级)科目每科另加考务费40元,报《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科目另加考务费55元;报《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和《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科目每科另加考务费38元。
报名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将按每名考生报名费15元下拨给各市(地)作为组织考试报名费用。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按时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的“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准考证打印截止日期前与报名考区的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一级注册计量师《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他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考场设置
2016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他市(地)不设考场。
六、参考用书
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计量测试学会联系。
各市(地)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本考区的考务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