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定于2016年3月15日——24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不含双休日)发放市直考生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合格证书。地点:宁德市东侨区闽东东路5号(华府豪庭对面,唐城金海湾大酒店隔壁),宁德市财政局新办公楼六楼601会计科。
请宁德市市直考试合格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来我办办理领证手续(领证前请先电话联系:2822726)。考生有特殊情况的,可以请直系亲属携带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办理领证事宜。
各县(市、区)中级合格考生的合格证书领取时间请考生咨询当地财政局会计科(股)。
特此通知!
宁德市会计考办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