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复试考生:
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秋季)复试安排具体如下:
一、复试原则
新疆天文台复试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客观评价,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
二、复试安排
复试考生名单:黄龙、阿布都沙塔尔·库尔班、李幸雨、许竞、何大林、刘奇、宋芳芳、张延军、杨平平
体检时间:3月21日(星期一)北京时间09:30
复试时间:3月24日(星期四)北京时间10:30
复试地点:天文台209会议室
三、复试考生需提供材料
复试时我台将对考生进行考生资格审核与资料审核,请各位考生参加复试时携带如下资料:
1.复试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效证件。应届生需由硕士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加盖公章的“学生证明”以及学生证;
2.复试考生本科和硕士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相应阶段课程成绩单;
3.复试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表(自述本人的专业学习情况、学术背景、在所申请的专业曾经做过的研究工作、个人学术研究兴趣以及攻读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研究生毕业后的就业目标等,字数1000字左右。);
4.反映复试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
5.新疆天文台研究生报考政审表;
6.复试考生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科研成果及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各种获奖证书、专业技能相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其它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注:考生必须提供前6项所述材料,第7至9项材料有助于对复试考生能力的全面评判。
四、复试方式和主要内容
新疆天文台博士研究生复试主要以面试形式进行,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主要内容包括业务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以及实践环节等内容,另外须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检。
1.业务素质考核
结合考生本专业进行考核: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与扎实程度;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反应能力;表达能力;研究兴趣;科研能力与发展潜力等。
2.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主要考核考生对外语掌握的熟练程度,以及应用外语阅读专业文献的能力。
3.综合素质考核
复试考生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包括社团活动)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工作学习态度、科研道德、遵纪守法及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素质,由面试小组在综合素质面试时一并考核。复试小组通过与考生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体检
体检原则上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做好2013年硕士生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研招办〔2013〕5号),可在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查询,由招生工作组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五、成绩计算方法和复试结果通知
复试各项成绩占比重:业务能力考核占40%,综合素质考核占3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30%
录取成绩加权办法: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录取成绩计算方法: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复试结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通知考生本人。
六、录取规则和拟录取通知
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公布在天文台网页上。
七、 投诉和监督
纪检部门电话:0991-3689007
八、 注意事项
1.新疆乌鲁木齐3月天气变化及温差较大,请各位考生注意着装以免受凉。
2.体检:当天上午9:30在新疆天文台办公楼大厅集合出发,注意体检前一天不要喝酒、饮食清淡、休息良好,当天须空腹体检,以免体检结果不准确。
3.考试及复试期间食宿自理,我台附近有新疆分院宾馆(0991-3836173)、新疆科技干部培训中心(0991-3838853);院外附近有如家快捷酒店-乌鲁木齐科学院店(0991-3664888)、金地快捷宾馆(0991-3650646)均可自行联系住宿。
4.交通:
乘坐火车抵达乌鲁木齐火车南站后,乘坐BRT1号线公共汽车到“科学院”站下车,进科学院正门向东走500米即到;
乘飞机抵达乌鲁木齐后,可在飞机场乘坐535路到“科学院”站下车,进科学院正门向东走500米即到;或乘坐27路到“大城小区”站下车,向西走300米即到。我台在火车站和机场不设任何形式的接站。
本规程如有与国家、国科大新出台的相关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