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1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6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分为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和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6月18日 | 上午 9:00-11:30 |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
下午 14:00-16:30 |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 |
6月19日 | 上午 9:00-12:00 |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
二、考试管理模式
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成绩采取非滚动管理模式,考生须在当年一次性通过相应考试科目方为合格。
三、报考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40号)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相应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报名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二)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工学类中专学历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四、报名、报考资格审查、缴费时间及办法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须于2016年3月21日9:00至4月1日17:00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在报名页面选择相应考试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网站公布的流程注册用户、上传本人照片、选择相应考试、填写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下载打印报名表。
请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考照片进行预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考生在“报名信息确认”环节前可自行修改信息,一旦完成“报名信息确认”环节,个人和省人事考试院都无权进行修改,请考生报考时严格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
(二)现场审查报考资格
省直考生将报名材料交单位初审,单位人事部门将初审通过的人员信息制作成资格审查汇总表(见附件),于2016年4月6日携带汇总表和报名材料到安徽省人事考试院(合肥市徽州大道和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楼)接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现场资格审查。省人事考试院不受理考生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
各市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当地人社、质监部门负责。各市人社、质监部门要密切配合,务必在2016年3月20日前在后台设置本市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并最迟于2016年4月10日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
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时需要携带的报名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2.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3.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证明;
5.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并签字确认。
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网上缴费
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须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缴费流程,于2016年4月15日17:00之前通过易宝支付平台支付考试费用。如对费用支付问题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400-1500-800。考生缴费成功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收到所缴费用为准。
五、考点设置与准考证办理
省人事考试院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考生于2016年6月14日16:00起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六、收费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15〕123号文件规定,2016年度注册计量师考试费按一级注册计量师客观题每科70元、主观题每科75元,二级注册计量师每科68元的标准收取(均含上缴国家部分)。
七、注意事项
应考时,考生须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一级注册计量师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考生务必注意: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试考务组织工作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皖人社发〔2013〕2号)、《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实施。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