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受校外调剂的学科、名额
法学专业,3~4名
二、接受校外调剂申请的条件
(1)考生满足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调剂录取条件;
(2)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学科的报考条件,调入学科与考生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接收跨一级学科调剂;
(3)初试成绩满足原报考学科我校的复试资格线,以及拟接收学科的复试资格线;
(4)优先考虑第一学历为“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的考生;
(5)优先考虑第一学历为政法类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的考生;
(6)优先考虑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
具体要求和未尽事宜请参阅《哈尔滨工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三、校外调剂申请程序
(1)有意申请调剂且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申请。
(2)报名结束后,我院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并报我校研招办审核和公示。
(3)调剂复试名单审核、公示后,将组织调剂考生复试,资格审查及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四、接受校外调剂单位及联系方式
接受调剂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451-86402629; E-mail:zyhit@aliyun.com
五、调剂复试内容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外国语听力和表达的考试在面试中进行。复试的总成绩为280分,其中笔试200分,面试80分。复试的笔试合格线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40分。笔试或面试任一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者,将失去被录取的资格。
1.复试笔试科目及所占分值:
商法(50分)、刑法分论(50分)、国际经济法(50分)、国际私法(50分)
2. 面试主要内容:
(1)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外语水平:20分,中英文自我介绍。
基本程序:考生分别用中、英文进行自我介绍;自我介绍后,面试考官将与考生就相关内容进行交流。
主要内容:考生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人文素养;身心健康情况等。
(2)专业综合分析与表达能力:60分,专业试题面试。
基本程序:考生在以上每个学科中抽取2个题签选择其中1个问题(即每个学科回答1道试题,一共回答4道试题,每题15分),按题签要求阐释、论述问题、考生与教师进行语言交流。
考试科目:法理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