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
培养单位名称 | 一级学科代码名称 | 备注 |
经济学院 | 0201理论经济学 | 学术学位 |
外语学院 | 0502外国语言文学 | 学术学位 |
徽学研究中心 | 0602中国史 | 学术学位 |
艺术学院 | 1304美术学 | 学术学位 |
数学科学学院 | 0714统计学 | 学术学位 |
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 | 0702物理学 | 学术学位 |
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 | 0803光学工程 | 学术学位 |
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 |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 | 学术学位 |
化学化工学院 | 0703化学 | 学术学位 |
化学化工学院 | 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 | 学术学位 |
生命科学学院 | 0710生物学 | 学术学位 |
生命科学学院 | 0713生态学 | 学术学位 |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0713生态学 | 学术学位 |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 | 学术学位 |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 | 学术学位 |
健康研究院 | 0710生物学 | 学术学位 |
联合培养(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 招生简章所列学科专业 | 学术学位 |
联合培养(中科院微生物研究所) | 招生简章所列学科专业 | 学术学位 |
联合培养(中科院高能物理研究所) | 招生简章所列学科专业 | 学术学位 |
联合培养(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 | 招生简章所列学科专业 | 学术学位 |
联合培养(中科院动物研究所) | 招生简章所列学科专业 | 学术学位 |
联合培养(昆明动物研究所) | 招生简章所列学科专业 | 学术学位 |
联合培养(军事医学科学院) | 招生简章所列学科专业 | 学术学位 |
经济学院 | 025400国际商务 | 专业学位 |
艺术学院 | 135107美术 | 专业学位 |
艺术学院 | 135108艺术设计 | 专业学位 |
化学化工学院 | 085204材料工程 | 专业学位 |
化学化工学院 | 085216化学工程 | 专业学位 |
生命科学学院 | 085238生物工程 | 专业学位 |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085229环境工程 | 专业学位 |
二、接收二志愿考生调剂的要求
1、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划定的A类分数线。
2、调剂考生须是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
3、我校调剂只在同一学科门类内进行, 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与申请调入我校的学科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我校学科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
4、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5、符合国家规定的其它调剂要求。
6、报考“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其总成绩在国家划定的A类分数线下20分以内,单科成绩在国家划定的A类分数线下5分以内。
三、调剂程序
1、申请调剂的考生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z.ahu.edu.cn), 查阅安徽大学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和录取办法等信息,了解我校相关招生政策。
2、自本公告发布时起至3月21日下午14:00,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申请志愿。
3、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我校将及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出复试通知,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24小时内回复“同意复试”,逾期不回复视为不同意。
4、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填报的信息应准确、真实,否则将取消调剂、复试、录取资格。
四、我校其他学科专业不接收调剂考生。
安徽大学研招办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