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考生:
根据教育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做好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安徽医科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本《实施办法》已于3月16日,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研究生学院
2016年3月17日
附:2016年安徽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3月16日招生领导组会议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