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遵义市司法局、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遵义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开发基层司法所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公益性岗位工作的通知》精神遵市司通[2011]35号。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绥阳县司法局公开招聘8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做好招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平等、择优;
2、遵纪守法、德才兼备、任人唯贤;
二、应聘条件
1、限本县城镇户口,具备高中以上文化;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口吃、男性身高1.6米以上、女性身高1.50米以上;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5、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的人员;
6、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7、省人民政府同意确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8、夫妻双方无一人就业且无一子女就业的困难家庭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
9、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三、选聘岗位及名额
1、洋川司法所(1名)
2、旺草司法所(2名)
3、郑场司法所(1名)
4、黄杨司法所(1名)
5、茅垭司法所(1名)
6、太白司法所(1名)
7、小关司法所(1名)
四、报名时间条件及要求
报名时持有效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及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到县司法局报名,报名时交免冠照片6张(1寸),报名时间:十月九日至十一日。
五、面试时间及内容
1、时间:二0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2、内容:电脑基本知识
法律基本知识
语言文字表述能力
六、体检
参照事业单位新录入人员的相关标准进行体检,面试合格者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政审
资格审查由司法局公开招聘小组负责,政审对象按招考计划1:1进入政审、政审不过依次递补,由招考小组负责政审。
政审内容以现实情况和个人档案为主要内容,政审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政审中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一)曾因犯罪受过处罚的;
(二)参与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三)涉嫌违法犯罪被处理或已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曾被开除公职的;
(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经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绥阳县人民政府网、绥阳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八、工作纪律及工作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和要求选人用人,坚持原则,严守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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