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为民乐一中和民乐县职业中专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
2.招聘对象不限生源或户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民乐县生源毕业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或有在职工作经历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研究生学历、免费师范生和优秀大学生。
招聘单位招聘人数岗位名称报聘对象条件
学历专业其它
民乐县第一中学6教师本科数学、英语各2名;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各1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
民乐县职业中专5教师本科机电一体化、财务会计、医学类(护理)、土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各1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机电一体化基本专业为机电应用技术、自动化、电器工程自动化;财务会计基本专业为会计学、财务管理;医学类倾向于护理专业;土建类基本专业为建筑工程施工、土木工程、建筑学。
4.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名称 | 报聘对象条件 | ||
学历 | 专业 | 其它 | |||
民乐县第一中学 | 6 | 教师 | 本科 | 数学、英语各2名;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各1名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 |
民乐县职业中专 | 5 | 教师 | 本科 | 机电一体化、财务会计、医学类(护理)、土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各1名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机电一体化基本专业为机电应用技术、自动化、电器工程自动化;财务会计基本专业为会计学、财务管理;医学类倾向于护理专业;土建类基本专业为建筑工程施工、土木工程、建筑学。 |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9日8:30—16:00。
报名地点:西北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或通过联系电话到入住宾馆报名。
2.报考要求:报考时往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2寸免冠照片5张、自荐材料及相关业绩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应届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就业协议书》、学业成绩、身份证、学生证、2寸免冠照片5张、自荐材料及相关业绩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复审:报名结束后,由民乐县教育体育局现场对报名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复审。
(二)面试(考核)
1.方式: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和考核方式进行。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和交谈,了解应聘者学习情况、在校表现,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不低于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人数3倍按紧缺专业对待,经面试考评小组研究同意,可以参加面试,认定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可以确定为拟聘人选,不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取消该专业招聘计划。
面试考核组由用人单位、县人社局、县教体局相关人员组成,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面试采取百分制量化打分,评委自主评分,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平均分。
2.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的能力素质等。
3.面试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四、人选确定与聘用管理
1.拟聘人选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
2.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3.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人员体检合格签订就业协议,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4.聘用管理
正式聘用前,教育体育局对拟聘用人员档案、相关材料原件进行正式审查,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审核合格的拟聘人员面向招聘单位和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者,报民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均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解聘,并报人社部门备案。
五、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在民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民乐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0936-4421193(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6-4421532(民乐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民乐县教育体育局韩多仁15309463889
民乐一中赵生普18993667599
民乐县职业中专贾文俊13993655592
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乐县教育体育局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