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职改办、省部属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6〕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6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考试定于6月18日至19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6月18日上午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下午2:00-4:30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6月19日上午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二、报考事项。报考人员于3月21日至30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同时还需另行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网上交费通知单”,再于3月29日至31日携带经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表”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以及相应的证件和复印件等资料,到金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金华市金东区宋濂路1098号309室0579-82177965)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于4月12日至18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交纳考试费用。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可于6月13日至17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上述有关报考条件、获得证书条件、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收费标准、报名程序及流程图、工作年限证明、交费通知单、报考资格审查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具体报考事项见浙江人事考试网“考试文件”或“办事指南”栏目相关公示。
三、报考资格审查。3月29日至31日报考资格审查人员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相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并在“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将审查通过的上述报考人员资料于4月6日前送至当地人事考试办。
四、考试用书。教材征订具体事项由省计量测试学会另行通知。
五、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国家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六、有关要求。报考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交费和参加报考资格审查时,务必认真核对报名和交费信息,提供真实齐全的审查材料。如属报考人员填错个人信息、传错照片、报错级别和报名点、未交费、材料虚假或不全等原因,造成资格审查、参加考试、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需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
各地人社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对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将按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进行。
金华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