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优秀人才到基层和生产一线去,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从基层和生产一线来的良性互动的选人用人导向,根据工作需要,现从基层公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到州国资委(行政机关,下同)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遴选上来。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一)本次遴选工作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二)州国资委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简章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
本次计划遴选工作人员共4名,全部为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工作人员。具体遴选职位详见《黔东南州国资委2011年公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仍在编、在职(在岗)的黔东南州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应具备公务员身份。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①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资格的;
②从事财会工作五年以上并具有会计师职称资格的。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7、具有本次遴选职位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①近三年年度考核不称职、基本称职的;
②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④2006年1月1日以来招考录用到我州机关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
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参加遴选的其他情形。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站或《黔东南日报》、黔东南州电视台等媒体上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10月22日至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州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和监事会工作科(地址:凯里市北京东路18号原州林业宾馆院内)。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本人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
(4)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同级组织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盖审验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5)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报考者须如实填写《黔东南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4、资格审查
由州国资委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将遴选职位报名情况和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及报名相关材料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减少或取消遴选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遴选资格。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2011年11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州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和监事会工作科(州国资委二楼)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项。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试的具体工作由州国资委组织实施。
考试主要考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所需的政策法规、国资监管知识、企业财务管理知识和其他相关知识等。
1、笔试
笔试时间:2011年11月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由州国资委通知考生。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由州国资委组织命题、制卷、阅卷,并具体负责考务工作。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面试
面试由州国资委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面试考官组集中面试、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
面试人员按照各遴选职位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1∶5以内的比例限额,从该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本职位计划遴选人数因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人员达在3名以上但达不到职位遴选计划数1∶3比例的,则相应减少遴选计划;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3名的,考生笔试成绩分数为60分及以上者,可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否则将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州国资委通知考生。考生于面试前一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州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和监事会工作科(州国资委二楼)领取《面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方能参加面试。
(四)体检
州国资委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本职位遴选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末位成绩并列者重新进行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该职位计划遴选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不再向下递补考察对象。
(六)公示
州国资委根据报考者面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遴选对象,并分别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站及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七)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拟遴选对象,由州国资委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调动手续。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调配手续:
①年度考核不称职、基本称职的;
②在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④2006年1月1日以来招考到我州机关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⑤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被多家单位确定为遴选对象的,可以选择,但必须在组织人事部门正式行文调动前作出决定。组织人事部门正式行文后,一年内不得再次提出调动申请或参加其他遴选计划。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由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8237921,8250312
监督电话:8238015
黔东南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黔东南州国资委201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 ||||||||
用人单位 | 单位性质 |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遴选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报考条件 | 备注 |
州国资委 | 行政机关 | 01 | 工作人员 | 4 | 本科及以上 | 会计学、审计学、工业会计、会计与审计 | 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者,专业不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