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初试成绩符合国家调剂政策,且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均可与其它招生单位积极联系申请调剂。调剂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办理。国家调剂政策、接收调剂的招生单位调剂信息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和接收调剂招生单位网站查询。
一、调剂原则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网上调剂。
2.考生在网上填报调剂志愿时,选择调剂的招生单位、学科门类(专业领域)与自己的考试成绩必须符合国家的调剂政策,否则将无法提交。
二、调剂程序
1.考生取得调剂接收单位研招办盖章的调阅初试试卷公函的原件(或传真件)后,填写向外校调剂申请表(见附件)。
2.考生持调剂接收单位的公函原件(或传真件)、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向外校调剂申请表到南湖校区研究生院101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若他人代办,受托人需携带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委托书(写明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等内容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机要方式将考生初试档案材料寄往调剂单位。按照教育部规定,试卷等相关材料不得由个人携带。
4.研招办将于4月29日统一寄发调剂试卷,逾期概不办理。
三、调剂时间及地点
1.工作时间:2016年3月25日起至4月27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2.工作地点:南湖校区研究生院101办公室
3.联系电话:027-88386706。
四、注意事项
考生可联系多个调剂单位,但初试档案材料只能由我校寄往一个接收单位。初试档案材料一经寄出,相关责任和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特此通知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
附件:向外校调剂申请表(待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