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冀人考发[2016]1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6年度我市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21、22日举行,考点设在本市。
二、考试科目及题型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四个科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前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三、获得职业资格条件
报考全部4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考二科)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两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其他事宜
1、报考人从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是指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报告以及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科研、教学、管理等工作。
2、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是指2002年11月至2003年12月31日间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发、统一编号的证书。
3、部分科目免试报考人员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相关业务工作年限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
五、报名组织
2016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3月24日-4月7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服 务平台(http://zg.cpta.com.cn)或 登 录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www.hebpta.com.cn)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注册完成后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14日17时30分。
自5月13日至19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开发票的时间为5月26、27日。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到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处开具发票,不需要的可以不开,逾期不再办理。
六、报名资格审核方式及手续
七、注意事项:我市实施考后审核,考生需保存报名表电子格式或纸质报名表。考生填报单位必须为全职全薪工作单位,兼职及挂靠均不可报考,我市将在成绩公布后统一查询考生所在单位参保信息,如无登记视为工作单位造假。因学历造假、工作单位造假、学历不合要求、所学专业不合要求、专业工作年限不够等原因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报考人员承担相应责任,考试机构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一)免试考生实行考前审核
免试人员于 4月7日提交报名表、免试人员部分科目免试表(省网站下载)、二代身份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有效期内学历认证(附件)、工程类高级资格证书、聘书、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各复印件上必须有单位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非免试考生实行考后审核
我市实施非免试考生考后审核。考生自行查询成绩,确认全部科目成绩通过后,于成绩公布之日(一般考后60天)起20日内,持以下材料进行审核(未通过人员不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审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保留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
1、符合报考条件的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有效期内学历认证(附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各复印件上必须有单位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2张打印规范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
特别提示:查询成绩全科通过考生的毕业证书要全部进行学历认证。
1、2002年(不含)以前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学历认证需提交材料见附件),由于学历认证需报国家教育部周期较长,请在成绩公布后3日内提交认证材料或提前认证。学历认证单位:秦皇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认证地点:红旗路339号512办公室;联系电话:3566052。
2、2002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到教育部学信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认证,提交打印有效期内含二维码的查询页面。
我市已对报考方式进行重大调整,考后审核时间紧张,相关事项将通过微信账号和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考生务必加入秦皇岛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处微信账号“qhdzcks”,关注考试动态,以免耽误资格审查。
七、报名费用
根据环境保护部2016年第18号公告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的规定,收费标准为:笔试费《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60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56元,报名费10元。
八、审核地点
海港区燕山大街147号军转培训中心五楼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处,联系电话: 3621910。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