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
(四)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经专用工具处理后的电子照片(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报名表”填写完成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同时必须另行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和“工作年限证明”。
老考生(见报名表上说明)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报名表供留存备查用)。
新考生(含异地转入我省的考生,见报名表上说明)在“报名表”上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于3月29日至31日,按属地原则分别到省直和所在设区市(及义乌市)民政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在杭的省部属单位(省部属单位的区分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问题解答”栏目)的报考人员到浙江省社会工作师协会进行报考条件审查。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本科应届毕业生报考助理社会工作师的,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