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为切实做好我校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我院院2016年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立足于我校办学特色和培养需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坚持选拔具有突出创新实践能力及潜力、具有教师专业素养的人才的原则;坚持第一志愿优先原则、诚信原则(所谓诚信原则就是要充分考虑考生到我校求学的真实意愿和决心,确保招生计划的落实)、综合学习背景原则(所谓综合学习背景原则就是适当考虑考生原来毕业的学校、考生的综合素质等情况);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即:
组长:项俊
成员:刘世旺(督察员)、项俊、王实泉、方建平、钟玉林、干建平、郑永良(英语主考)
资格审查人员:李志良(秘书)
摄像:黄翼竹、刘凯妹
面试联系人:李志良、郑永良
三、复试内容及复试方式
考生在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考核、体检与心理测试,并于2015年4月1日8:00-11:30到生物楼214参加综合素质面试。
1、综合素质面试。
综合素质面试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外语测试、职业实践能力测试等3个部分,总分100分。
(1)综合素质测试(30分)。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语言表达、仪表形象、反应能力、才艺特长等;考生的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知识结构、培养潜力等综合素质和心理素质;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
(2)外语测试(20分)。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方面。
(3)职业实践能力测试(50分)。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考生已有的或潜在的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或管理实践活动的能力及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考核方式主要以讲课为主,讲课内容围绕初高中生物学教材自行准备(讲课时间:20分钟,粉笔字板书)。
2、成绩评定
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10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70%+笔试30%
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取参加综合素质面试的教师独立评分的平均值。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考核、体检、心理测试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注意事项
(1)参加综合素质面试的教师须独立评分;须对每位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进行记录,综合素质面试过程须全程录像。
(2)对于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除上述考核外,必须加试(笔试)《教育学》和《生物学综合》两门课程(4月1日下午14:00-18:00)。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每门课程满分100分,总分200分,考试时间为每门2小时,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但其中单科考试成绩不得少于50分,总分不得少于120分,否则视为整个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
四、录取
1、根据考生总成绩,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报省招生办和教育部审批最终确定。
其他要求与需注意事项参见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生命科学学院
201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