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背景
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立足全局、面向未来提出的重要战略思想,是中央科学把握现代国家发展规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抓住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环节,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2014年5月,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意见提出,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要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建设阳光政府,让人民群众看明白、能监督;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深度解析
[权威论述]
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下力气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和完善结构性减税措施,推进财税重点改革,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促进创新驱动和转型发展。
——李克 强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
——习近 平
[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财政制度安排体现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关系,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个方面。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既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面临前所未有的风险挑战,尤其是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这些问题从机制上看,都与现行财税体制改革不到位有一定关系。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迫切需要,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建立健全现代国家治理结构、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财税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预算管理制度的完整性、科学性、有效性和透明度不够,预算管理偏重收支平衡状态,支出预算约束偏软,不利于依法治税和人大监督。
二是税收制度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改革、转型的新形势,特别是在解决产能过剩、调节收入分配、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功能较弱,税收优惠政策过多过滥,不利于公平竞争和统一市场环境建设。
三是中央和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存在不清晰、不合理、不规范等问题,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项目过多,规模过大,资金分散,常有配套,不利于建设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是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与支出刚性增长矛盾加剧,加之支出结构固化僵化,财政赤字和债务风险加速积聚,财政中长期可持续面临严峻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