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工作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为了切实做好我院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黄冈师范学院《2016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和相关要求,现制定政法学院2016年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如下:
一、复试工作总体原则
政法学院根据学校的相关要求,结合学科特点,采用多样化的考核方式,加强对考生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察,提高复试工作科学性与有效性。
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用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标准科学、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复试工作组织管理
为了保证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政法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的组织管理与考核工作。
组 长:居继清
副组长:李红卫
成 员:彭旺林 余维祥 陈剑涛
秘 书:陈明华
三、复试内容、方式及成绩评定
2016年研究生复试包括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两个部分。
1、笔试(占复试总成绩的30%)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对思想政治教育领域专业基础知识的了解和掌握情况,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科目:《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参考教材:《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
同等学历考生需加试《教育学》、《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2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加试每门课程满分100分,总分200分,考试时间为每门2小时,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但其中单科考试成绩不得少于50分,总分不得少于120,否则视为整个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
2、综合素质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70%)
综合素质面试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外语测试、职业实践能力测试等3个部分,总分100分。其中:
综合素质测试(30分)。主要是对考生的语言表达、仪表形象、才艺特长、专业思想、知识结构、动手能力、反应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进行测试。
外语测试(20分)。主要是对考生的外语听力、外语口语和专业外语等方面进行测试。
职业实践能力测试(50分)。主要是测试考生已有的或潜在的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或管理实践活动的能力及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考核方式主要以讲课为主。
综合素质面试采用必答题或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由考生根据必答题或现场提问面对评委口述,每名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职业实践能力测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四、复试日程安排
1、复试时间:2016年3月30日至四月1日(星期三至星期五)。地点:黄冈师范学院南校区(湖北省黄冈市开发区新港二路146号)。
2、具体复试时间安排:
3月30日下午14∶30-17∶00 考生报到,接受资格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
3月31日上午 8∶30-11∶00 体检(老行政楼一楼)
3月31日下午14∶00-16∶00 笔试(逸夫楼319)
3月31日下午16∶10-17∶00 心理测试(逸夫楼计算机学院实验室)
4月1日上午8∶00-11:30 面试(政法学院办公室——多功能大楼1116)
4月1日下午14:—18:00 同等学历考生加试(逸夫楼319)
五、初试、复试成绩计算
考生录取最后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总分=初试标准分60%+复试成绩40%。初试标准分=初试原始分/初试满分*100;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3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70%。最后按分数排序,择优录取。
六、复试、录取结果的公示、监督与复议
1、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和录取结果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公示。
2、校纪委、监察处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3、对复试名单、录取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复试名单、录取结果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校纪委投诉和申诉。校纪委应在接到考生投诉、申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考生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4、校纪委对考生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领域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黄冈师范学院政法学院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