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职改办、建设局、开发区建设局、金义都市新区规划建设部、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提高我市建设系列工程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促进建设系列工程技术人员的培养和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在建设工程系列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中开展晋升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效用
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证书,作为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晋升建设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前提条件。初级合格证获得者,可以参加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级合格证获得者,按规定参加外语、计算机考试和继续教育,符合正常评审条件的,可以正常申报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的,须符合浙人社发〔2011〕275号文件破格条件的其中2项,也可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二、考试范围和对象
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中从事建筑施工、设计、预算、水电安装、监理、装饰及房地产开发、市政园林绿化等专业工作,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的(含专业不对口的大中专毕业生),可报名参加相应的中、初级职称考试。
三、考试专业和级别
(一)考试专业:建筑类、市政园林类。
(二)考试级别:初级(含技术员和助理工程师)、中级(工程师)。
四、考试科目
(一)建筑类初级:1、基础知识:《工程力学》占20%、《建筑识图》40%、《房屋构造》40%。2、专业知识:《建筑施工技术》。
(二)建筑类中级:1、基础知识:《工程力学》占20%、《建筑识图》40%、《房屋构造》40%。2、专业知识:《建筑施工技术》占60%、《建筑施工组织与管理》占40%。
(三)市政园林类初级:1、基础知识:《市政园林基础》占60%、《市政园林识图》占40%。2、专业知识:《道路桥梁施工技术》
(四)市政园林类中级:1、基础知识:《市政园林基础》占60%、《市政园林识图》占40%。2、专业知识:《道路桥梁施工技术》占60%、《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占40%。
考试大纲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制定。初级考试的
教材参照中专程度选取,中级考试的教材参照大专高职的教材选取。
五、参加考试条件(年限计算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报考技术员的,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初中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或高中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3年;或专业不对口的中专(含专业对口的职业高中、中技,下同)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年;
2.取得建设行业初级工技能证书满3年;或具有建设行业中级工技能证书;或具有相应的专业岗位证书(指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监理员、项目经理证书,下同)。
(二)报考助理工程师的,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初中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0年;或高中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6年;或专业不对口中专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且取得技术员职称满4年的;
2.初中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5年,或高中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0年,或专业不对口的中专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7年,或专业对口的中专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6年;
3.专业不对口的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3年,或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年;或专业对口的大专《专业证书》班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建设行业中级工技能证书满5年;或具有建设行业高级工技能证书满2年;或取得相应的专业岗位证书满4年;或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后满1年;
5.获得县级以上优质工程的主要贡献者(指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4类人,下同)。
(三)报考工程师的,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初中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20年,或高中毕业后从
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5年,或中专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0年,具有相应的专业岗位证书,且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4年;
2.专业不对口的大专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7年,本科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或专业对口的大专《专业证书》班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8年,且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4年;
3.取得建设行业技师技能证书后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后满1年;
4.专业对口的(但未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9年,本科毕业后(但未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的;
5.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且在任助理工程师期间获得市(地)级及以上优质工程的主要贡献者。
六、考试的组织实施
(一)组织分工
考试仍按统一教材、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及考培分离的办法进行。考试组织工作由市职改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中、初级考试地点统一设在金华市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考试大纲、教材、培训,报名和参考人员资格审查等工作。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负责考试命题工作。
考前培训分级进行,初级的由各县(市)建设局负责,集中授课时间不得少于60学时;中级的由市建设技工学校负责,集中授课时间不得少于120学时。培训坚持考生自愿参加的原则。各培训点应及时将培训计划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
(二)考试报名
市区(含婺城、金东、金华开发区)的报名工作由金华市建
设技工学校负责,各县(市)的报名工作由各县(市)建设局负责落实。
报名时间至4月10日止。报名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要求认真填写《金华市建设工程系列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晋升职称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在指定位置贴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正面免冠近照两张,并随附有关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学历、职称证书、获奖证明、资格证书、岗位证书等材料复印件,经单位审核同意后,按属地原则到县(市)建设局指定的地点报名。单位集体报名的还要填写《金华市建设工程系列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晋升职称考试汇总表》(见附件2)。需要参加培训的,也请在报名时一同办理相关手续。金华市区的报名点为金华市建设技工学校(地址:双溪西路建教街2号,电话:82382167)。
各县(市)建设局请于4月15日前将报名表、汇总表及报名材料等报送到金华市建设技工学校。中级申报人数超过50人需要在本县(市)设立培训授课点的,请在报名汇总表中注明并与金华市建设技工学校具体商议有关事宜。
金华市建设技工学校请于4月底前将情况汇总表(附件二)、培训计划报市职改办核准。
(三)考试时间
考试暂定于2016年6月18日举行(考试时间、地点等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各县(市)职改办请提前5天到金华市人事考试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四)有关费用
培训费用将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教材资料费按实收取。考试收费按浙价费〔2004〕253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执行,2门课共上交考试费每人80元整。上述费用由报名点在报名时统一收取。考试费汇至金华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七、其它事项
1.考试按两年一个周期滚动,周期内两门均及格的人员,市职改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发给其相应的合格证书,该证书在晋升相应职称时有效。考生届时可通过网站查询或下载考试成绩,网址:www.jhpx.com。
2.获得合格证书者,可以抵其1年的继续教育学习。参加培训并考试及格的,可以抵其2年的继续教育学习。
3.为了鼓励年纪较大的同志认真学习并积极参加考试,凡年满40周岁以上,参加培训并认真学习,到课率达90%以上的,每门考试成绩可以加平时考核分5分;年满45周岁的,每门可以加平时考核分10分;年满50周岁的,每门可以加平时考核分15分(培训考核应由当地培训机构和职改办出具相应的证明)。
4.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必须在工作岗位上,根据技能鉴定规定的工作年限要求取得的。
5.各县(市)职改办、建设(管)局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资格审查、报名、培训等各环节工作,并加强对考生的考试纪律教育。
金华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3月15日